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公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2浏览次数:344

石大东党〔2003〕33号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我校的政治文明建设,根据教监〔2002〕1号、鲁教工字〔2002〕1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石油大学(华东)校务公开试行办法>的通知》(石大东党〔20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郑其绪

副组长:仝兆岐

成 员:纪效田 李兆敏 仝兴华 孙海峰 王瑞和

查 明 许恒金 刘华东 张玲玲 山红红

杨茂椿 张 军 张卫东 李祖明 高秀兰

孟凡江 许钦明 刘彬礼 马传家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

一、工作小组

组 长:王瑞和

副组长:许恒金

成 员: 刘华东 杨茂椿 高秀兰 孟凡江 许钦明

刘彬礼 刘文田 徐京明 苏振阁 罗钧田

刘兆军 栾风池

二、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纪效田

副组长:张卫东 李祖明

成 员:张 军 马传家 陈春生 张永宁 于世军 董春梅 朱广荣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根据《通知》精神,分别制定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院系、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院务、系务、厂务等公开领导小组,并参照《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各单位的实施细则同时上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中共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