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 严肃党的纪律

发布时间:2006-09-12浏览次数:222

 

甘肃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忠信

认真学习条例,带头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是要抓好学习,认真研读两个《条例》。要集中一段时间,狠下工夫,学深学透,努力做到精通条例。二是要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带头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赋予的监督职责。要认真负起监督责任,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既要做到敢于监督,又要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就要克服庸俗的好人主义思想和不敢监督的畏难情绪,对违反两个《条例》的人和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就是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监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为实施省委提出的“两个高举、一个加强”的战略方针和“两抓两放”的重大举措服好务。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维护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三是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近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一再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对领导干部坚强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因此,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做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

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各级纪委一定要把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知难而进,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两个条例。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条例上走在前头,每个纪检干部要做到精通条例,在工作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条例,普及条例知识。二是要在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三是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要结合实际,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完善,逐步形成比较完备、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四是要抓住监督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以《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力度,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实效。五是要加强对两个《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对两个《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关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党内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