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创新思路构筑惩防体系

发布时间:2006-09-12浏览次数:150

 

吉林省委书记 王云坤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就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认识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重大意义,以创新的思路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时俱进,大胆探索,着力抓好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阶段。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反腐倡廉历史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建立这一体系是在吸取以往治理腐败的经验,借鉴国外反腐保廉的有益做法,特别是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中国古代注重“教化”和“德治”的作用,强调“为政以教、为政以德”,用道德教化手段促使官吏明廉耻、克私欲。虽然也不乏严刑酷罚,但总的看,还是重在以德防腐、以教防腐。西方近现代更注重“法治”的作用,强调用严格的法律和制度防腐,建立了一整套具有防腐保廉功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强调“德治”与“法治”并重,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统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惩治和预防的并举,既借鉴了古今中外的有益经验,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丰富了我们党反腐倡廉的思想。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的。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符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方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反腐倡廉实践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反腐倡廉理论必须努力适应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提出建立健全这一体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我们党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如何深入、如何改进的问题。适应新的形势,反腐败工作需要整体地抓、系统地抓,特别是在治本上下更大的工夫。如果不研究深层次问题,不在建立体系上下工夫,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些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败斗争就难以深入,难以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注重系统性,增强针对性,体现创新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立足加快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之中,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要注重系统性,增强针对性,体现创新性,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要注重系统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按照建立健全体系的要求,统筹谋划,全面部署,科学安排反腐倡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克服孤立地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的倾向,把三者放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来把握,坚持三管齐下,整体推进,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体系的整体功能。

要增强针对性。教育、制度、监督都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深入推进,形成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制度要在狠抓贯彻执行上下工夫。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很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非常突出。各地各部门出台的制度已经不少了,突出的问题是落实得不够好,一些制度规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加强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加强监督,要突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要体现创新性。教育、制度、监督工作都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按照与时俱进和建立健全体系的要求,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工作。要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教育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防腐保廉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创新监督方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别是要落实好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工作的实效。通过不懈的努力,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起来,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