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分子忏悔录

发布时间:2006-09-29浏览次数:3871

 
 
 
 
腐败分子忏悔录(之一)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忏悔书
 
      看到不少干部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甚至接受钱财没有发生什么事,觉得自己接受朋友表面没有什么明显企图的一些钱物也算不得什么……最终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我叫李纪周,原是公安部的副部长,这些年来由于放松思想改造,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没有经得起考验,由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我对自己的严重罪行非常痛恨,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我真心实意地认罪服法。我愿接受法律的任何处理,这也是我罪有应得。我愿做一个反面教材,教育他人,警示后人。
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长期放松政治学习,放松思想改造。当了公安部的领导后,我在工作上还是埋头苦干的,整天忙于具体业务,很少抽时间认真读书学习。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越来越缺乏警惕,以致麻木不仁,慢慢地自己思想上防腐拒变的防线开始崩溃。看到不少干部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甚至接受钱财没有发生什么事,觉得自己接受朋友表面没有什么明显企图的一些钱物也算不得什么,受这个“一念之差”左右出现的偏差,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最终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二是过多地与商人老板搅在一起。作为党的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整天和商人老板,特别是那些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搅在一起,他们总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向你进攻,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他们的泥坑之中。像赖昌星这些商人,看中的是我这个公安部副部长的职位和权力,想方设法地巴结我,给我送钱送物,就是想利用我手中的权力,以后好为他们办事。
三是没有管好自己的亲属。我就一个女儿,一直对她过于溺爱,从小娇生惯养。她要去美国,我虽然不太同意,但是她和我夫人坚持,我也就妥协了。她在美国生活遇到困难,我也就不惜一切,明知不对,接受了赖昌星给的50万美元的贿赂。对我的妻子也是要求不严,对她在外边到处拉关系、搞应酬,我知道了,只是说两句,态度不坚决;对人家通过她送来的钱物,我也曾让她退回,但是不坚决不果断。
四是为情所动,因情害己。我在1990年下放广州公安局带职锻炼期间,与广州市公安局女干警李××接触很多,由于我思想不坚定堕入情网。后来又因为她而乱用职权,干预下面办案,最后造成梁耀华的“新英豪公司”走私得逞,而我犯下了严重的渎职之罪。
我也曾有过一个很好的过去。我出身在一个革命干部的家庭,父亲是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母亲也是1938年参加革命的“老八路”。从小在革命队伍中长大,是国家培养我上学,一直到大学毕业,后在部队入党、提干,转业到公安部没有几年就被破格提拔为副局长,后来又被任命为局长、部长助理、副部长。我能有这样的荣誉和地位,完全是党和人民给我的,没有党和国家的培养,我什么都不是。但是后来我变了,变质了,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和人民,我痛恨我自己。我的父亲在公安部是个艰苦奋斗的模范、受人尊敬的老红军,而我却是一个腐败的典型、一个罪人,这个反差实在是太大了。我真是对不起为了中国今天而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也对不起在九泉之下的我的父亲。
 
 
腐败分子忏悔录(二)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忏悔书
 
今后的日子,不仅没有了激情,没有了意境,而且身心痛不堪言,思想不胜重负……母亲的一个责备,妻子的一次嗔怪,女儿的一声娇唤,都是我心中的喜悦和牵系。而现在,我何时才能再重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踱步囚室,铁窗外夜空西沉,茫茫不见光亮;四壁间孑身被困,悠悠可知生与死。忆昔抚今,面对将来的残酷,我曾痛苦地思索,冷静地分析,设身处地地为家人着想,将心比心替自己考虑,思绪难平。
我是成长于英雄辈出的五六十年代的一年,保尔那一段“人的一生不能虚度年华”的名言曾激励我从小就立下投身伟大事业的抱负。“人活着干什么”的讨论伴随我从少年走向成熟,烙进我的思想。过去,我学业有成,事业有绩,幸福地辛苦于每一天、每一岁,虽百般忙碌却乐在其中,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惬意和温馨。我活得很充实、很满足。而现在,我犹如笼中鸟,望海阔天空,不仅有翅难飞,还要人家喂食。笼中鸟还有观赏价值,可我却一文不名。我现在活着,于国家于社会于家庭都没有了任何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具生理的躯体,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呼青山绿水,谁能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用?我该怎么活?一个人,从物质到精神,活着不能奉献于社会和家庭,还要索取于社会和家庭,这是毫无自知之明的活,是把自己生命的存在寄托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活,是自私与可耻的活!……
我从小就爱好文学,对人生的思考往往感情多于哲理。公安工作那种破不完的案、永不平静的治安,与我的性格一拍即合,我在这个极具挑战性的事业中增长了才干,也显示出了自己的价值。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这种极度兴奋的亢进之中,生活在一种令人欢愉的成就感之中,生活在永不停息的躁动之中。而现在,这种亢进与躁动永远消失了,今后的日子,不仅没有了激情,没有了意境,而且身心痛不堪言,思想不胜重负。日子不是平淡,而是苦涩,索然煎熬着每一天的日出日落。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家风很好的温馨家庭中,二十几年来,虽呕心于工作未能照顾好母亲妻女,但家庭永远是我扬帆四海的一个温暖港湾。母亲的一个责备,妻子的一次嗔怪,女儿的一声娇唤,都是我心中的喜悦和牵系。而现在,我何时才能再重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腐败分子忏悔书(三)
----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忏悔书
 
我是多年受党教育培养的领导干部,又是普通农民的孩子,也是党培养教育长大成人的。本应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服务。但由于自己长期不认真学习,不认真改造世界观,淡忘了党组织,淡忘了人民,也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自己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从工作上的懒惰,生活上贪图享受到极端自私的个人主义。随着地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忘记了各方面的监督,目无党纪国法。从开始自己占便宜,逐渐演变收受巨额贿赂和非法所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自己心理发生严重扭曲,给党和人民造成极坏的、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从而走上了严重的犯罪道路。
    自己逐步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不认真学习,特别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纪国法;二是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极力放纵自己;三是唯我独行的工作作风,工作上有些成绩就狂妄自大,工作方法上往往独断专行;四是思想懒惰,工作上讨价还价,个人利益占了上风;五是心理不平衡,利欲熏心的赌徒心理,占有欲心理太强。
 
 
腐败分子忏悔录(四)
----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临刑前的忏悔
 
档  案:戚火贵,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于1998年12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1年8月13日在当地被枪决。
    案件回放:自1992年到1998年春节,戚火贵利用职权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共收受他人财物40次,共计价值人民币187万元,港币3.5万元。还有1065万元人民币、61万多港币、3万多美元以及97件黄金首饰等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敛取的非法财产,相当于东方市全市一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据当时的报道称,戚火贵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后,海南700多万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最近,海南省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海口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活动,记者偶遇当年押送戚火贵到刑场的法警小张,他细述了戚火贵临刑前4小时的忏悔。听后觉得对掌权者而言,确有警示作用。
    反思自己: 为官是在“德”上出了问题
    “自己为官是在‘德’上出了问题,利用职权不讲原则,加上自己在地方当‘一把手’,没有人敢监督,最后因为贪婪而大肆受贿,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是戚火贵临刑前的忏悔。
    他说:“自古以来都有腐败,但我不该走上这条路。我犯下的罪行是严重的,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我工作过的地方的干部、群众。我犯下的罪,毁了我的前程,毁了我的家,毁了我的一切,连生命都失去了。”
    “我总是认为帮助人家做做事,没有想到最后走上犯罪。我从未向人要过一分钱。我原本也想做好人,但社会复杂,四面八方老是有人找到我,慢慢地就会忘了原则。”
    对亲人:好好做人,不要学我
    2001年8月13日5:20,在海南省文昌看守所,戚火贵开始吃他生命中最后的早餐:一大杯牛奶和两个包子。此时他不知道自己当天将被执行死刑。10分钟后,戚火贵见到儿子和弟弟妹妹等7位亲人。面对两年多未见的亲人,戚火贵悔恨不已:“我是个不忠不孝之人。本是穷苦出身,不该走错这一步,你们要好好做人,不要学我。”谈起母亲,戚火贵说:“我对不起她。”
    戚火贵特意嘱咐儿子:不要偷不要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分也不能贪,不要吸毒,要自强自立,要孝敬老人。
    对妻子: 要反省自己,好好改造
    提起他的同案犯、妻子符荣英,戚火贵十分不满,说:“我如果有一个好的爱人的话,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V指受贿的事�W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他给被判了十六年有期徒刑的符荣英留话:“要反省自己,好好改造,坚强生活。”
    临刑前的戚火贵
    7:05,囚车呼啸驶入海南省中级法院。下车时戚火贵的双腿明显无力。进入候审室,戚火贵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两眼紧闭,不发一言。
    8:30,海南省中级法院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刑事裁定书,核准海南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对戚火贵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同时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对戚火贵执行死刑的命令。当询问戚火贵是否有遗言遗物时,只见他一脸的绝望,不停地长吁短叹。
    8:47,宣判人宣布:“将罪犯戚火贵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临刑前,戚火贵说:“两年来看了好几本纪实文学,还学了《刑法》及其他法律书籍,对自己的罪行也有了更深刻的反省,曾准备写《我的铁窗生涯》,但因为脑子乱还未动笔。”
    9:23,戚火贵被武警架向刑场,此时他已近乎瘫软。
    9:30,沉闷的枪声响起,戚火贵扑倒在地。
 
腐败分子忏悔录(五)
----江西一厅级干部总结堕落为囚犯的原因
 
背景:傅建军,1992年起任红星企业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副厅级),曾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红星集团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770万元供其他单位使用,从中谋取个人利益25万余元;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4万元,贪污4万元。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终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寂寞的监狱生活让傅建军有了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他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纪检等部门写了一份长达27页的悔过信。在悔过信中,他总结了自己由一名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西省劳动模范堕落为囚犯的原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我总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放松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
    刚走上领导岗位时,我对学习是抓得较紧的,特别是对管理业务的学习更加重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终日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对有关如何搞好国营企业的一些文件,也只求走马观花。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更是搁置脑后,总认为自己受党的教育多年,又是党的高级干部,犯不了什么大错误,鉴别是非的能力还是有的。平日里我还教育下属要廉洁自律,而自己却没有把好廉政关,忘记了正人先正己这一最普通的道理。我犯罪的沉痛教训,再一次充分说明,不管什么人只要放松学习,放松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就会失去鉴别是非的能力,变得法制观念淡薄。
    二是虚荣心、爱面子是导致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第一次认识潘妙龄(江西联窖铝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时候,也是她第一次求我帮助解决30万元资金的时候。当时她的举动言谈激起了我极大的同情心,另外,曹树华又当着她的面吹捧我,吹得我飘飘然,无形中加大了我帮她解决资金困难的决心。后来的几次帮她,也是虚荣心作祟。
    收受潘妙龄的贿赂,我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有一个从抵制到心安理得的过程。回想这一过程,还是爱虚荣、爱面子坑害了我。1996年、1997年,红星企业正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特别是总部资金奇缺,但这么大的企业,需要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我作为总经理要应酬的事特别多,而下属企业也很困难。于是我就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人家送来了就收下吧,这样我手上也有些活络钱,到时候在别人面前也不会显得太寒酸,对我、对企业都争了面子。再说,这些钱也能及时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职工、老干部也会说我有办法、有能力、为人好,对外企业的形象也好。我把这些钱都私设成“小金库”,放在我认为可靠的人黄仙萍(办公室副主任)处保管。
    三是哥们儿义气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也是导致我犯罪的重要因素。
    有了哥们儿义气,办事处世就会丧失立场和原则,在我与赖宁昌的交往中完全可以找到例证。在交往中,我们如兄弟般相待,彼此的家人也经常来往,对于他我从来没有任何戒备,根本没有把他送钱送物与他有求于我,是看到我能为其办事联系在一起。现在回想起来,他每次给我送钱,都是我为他办了事。
    本来开始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后来成为为他的企业融资1000多万元。当我发现这个问题以后,一种思想支配着我,资金不会有风险(他的公司具有实力),只是暂时碰到困难,再加上哥们儿义气,不好意思逼他们尽快还款。甚至到2000年底,我又有求于他们,想让他们整体收购红星,就更不好意思去催款。
    在收受曹树华代潘妙龄第三次送来的7万元时,我坚决拒收,但受哥们儿义气的影响,听他一再说:“大哥,我小曹怎么会坑害你呢?你绝对放心,你不收,人家也没有面子。”就这样,我的心理防线立即被冲垮,到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比这更大的10万元我也照收,而且收得心安理得。
    这次给我的教训实在是太惨痛了。我要用自己的反面教材教育我的儿孙,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重新做人。
 
 
腐败分子忏悔录(六) 
----铁道部一处级干部的忏悔  
  
背景:杨建华,曾任铁道部第十八工程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因犯贪污罪被天津市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现在天津河西监狱服刑。 
    我曾经有过21年的党龄,1976年入伍,开过汽车,干过电焊工、修理工、材料管理员、战术参谋。1984年1月1日我随铁道兵集体转业后,由于工作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很快就被聘为干部,在局劳资处担任劳资员。后来,局里成立职工养老保险科,我当上了科长。保险科改为管理中心后,我又被提升为管理中心主任。
    正当我的人生充满希望之时,却由于一念之差,走上了邪路。当时干保险这行效益非常好,管理中心为了鼓励员工,设有奖励基金,年终还有分红。那时我们收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非常多,融资达到一个多亿,但没有太细的账目,而我又是管理中心主任,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当时的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银行对于大笔存款非常重视,纷纷向我抛来“绣球”,答应给我高额利息。 
    1994年,银行第一次给了我11.4万元的高额利息。这么一大笔钱,我没敢装入个人腰包,而是存入了管理中心的账上。过后,我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这笔钱,即使当时自己拿了也不会被人发现。要知道,这可是11.4万元,稍微从中做点手脚,就顶我干大半辈子了。我越想越后悔,觉得自己太傻,暗暗决定下次有机会一定要捞上一笔。因此第二年再续存时,我要求银行提高存款利息,否则就转存其他银行。银行为了留住我们这个大客户,只好答应了我的要求。而我回去在向局里汇报的时候,隐瞒了其中0.05%的利息。一年后,我悄悄来到这家银行,提走了8.4万元的巨额利息。拿到钱后,我既兴奋,又紧张,但更多的是忐忑不安。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局里根本没人知道这件事,才渐渐放下心来,胆子也更大起来。第三年,我又以同样的手法取走了10.04万元的利息。 
    人对金钱的占有欲是无止境的。看到钻体制漏洞的空子捞钱如此轻而易举,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义之财也越捞越多。除了银行的利息之外,我还隐瞒了在某保险公司存职工养老保险金时另外给的1%手续费,加起来也有十几万元。 
    对于一直靠工资生活的我来说,有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开手脚花钱。我讲吃讲喝讲穿,别人有的自己要有,别人没有的我也要有。当时如果谁穿了一件非常时尚的衣服,不出一个星期,我准会穿上类似的衣服。看到谁有什么高档消费品,我马上就跑去买。反正当时社会上流行什么,我都不会落后。因为钱来得太容易了,我挥霍起来丝毫不觉得可惜。也许正是因为钱来得太容易了,也就太容易失去了,可是在失去钱的同时,我也失去了自由。
 
 
腐败分子忏悔录(七) 
----一法院执行庭庭长的忏悔  
 
背景:王启善,现年50岁,原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副处级),因犯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现在哈尔滨监狱服刑。 
    从法官到囚犯,在这人生的巨大落差面前,我曾悲怨、悔恨过,也曾不止一次的扪心自问:我为何走到今天这一步?回首曾有过的辉煌,我更加痛恨自己,是我亲手毁了自己的前程。 
    1982年我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审判员、办公室主任、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等职务,曾被院里评为先进工作者、得过重奖。然而,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尤其从1991年任院公司经理、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后,有求于我的人多了,社会交往也多了,我对享乐的向往、对金钱的追求开始增长和膨胀起来,刚参加工作时给自己定的奋斗目标,也随着那种欲望而逐渐沉沦和消失。 
    我的堕落是从恋赌开始的,玩牌输了钱,开始还用自己的钱,后来越玩越甚,就动用庭里的公款。当朋友求助时,我毫无顾忌地一次挪用公款13余万元借给他们。钱还不上时,为了堵窟窿我就卖掉了妻子的摩托车、手表。岂不知,赌瘾已使我陷入了无底洞,以致后来越赌越输,不但公款还不上,还欠下了不少债。为了能搞到钱,我想到了手中的权力。一次,在为当事人执行60万元财物时,我将其中17万余元据为己有,并将赃款全部挥霍在赌桌上。
    我如此贪玩奢赌,不务正业,不但害了自己,也给单位的工作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我所在的执行庭过去工作成绩斐然,每年案件的执行标的额都名列全市前茅,收到当事人不少表扬信和锦旗,还作为典型在全系统介绍过经验。而我误入歧途后,工作效率和成绩急剧下降,所执行的案件不是有头无尾,就是有尾无头,账目不清,混乱无章。依法执行的回款近百万元不能按规定如期返还,造成了受害单位和当事人一系列经济损失。 
    案发后,我的犯罪行为和判决结果,也不可避免地严重伤害和影响了我的亲朋好友,所带来的灾难和耻辱,更如大山般沉重地压在他们身上。为了给我退赃赎罪,他们四处奔走,八方集资。而昔日曾受我多次资助数十万元的“铁哥们儿”却躲的躲,藏的藏。 
    入狱初期,我曾怨天尤人,不愿面对事实,更没有彻底醒悟。在监狱领导和干警的帮助、教育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危害和影响。当初如果能将领导的教诲、亲人的叮嘱牢记在心,哪能落得如此下场。 
    自省我的犯罪根源,首先,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忘记了党性宗旨教育,背离了党员的标准和要求,在是非曲直、道德取向上缺乏冷静的思考和判断力,以致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肆意挥霍,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虚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思想意识上的松懈,行为作风上的放纵,造成了我今日的结局。 
    其次,我身为法官,实质上却是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这是造成自己违法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对自己的放纵,使自己根本看不清是非的界限,而扭曲的心态误导了我的人生目标,直到后来越走越远。 
    三是玩物丧志,将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资本。随着职务的提升,我本应将其看做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但我却当成了索取私欲的资本,为恋赌、享乐,整天沉湎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的酒席里,置身于吆五喝六、不亦乐乎的麻将声中。人生理想、事业前途乃至党纪国法,全都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赌资耗尽,竟将手伸向了公款。 
    人生的辉煌与沉沦,在于你的抉择,更在于你随时矫正。如今,我深深地领悟到:一人的犯罪,决不是你一人所能承受得了的。那危害和影响所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是与你的亲朋好友紧密相连的。守法即是平安,平安就是福!
 
 
腐败分子忏悔录(八)--我没有冲过美色关 
----旅游局长“现身说法”作忏悔  
背景:吴天明,先后担任过湖北省原咸宁市(县级)副市长、咸宁市(地级)旅游局局长。在咸宁市政府分管城建期间,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费16.8万元,并从中收受贿赂3万余元,贪污公款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这是吴天明在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组织的“现身说纪说法”活动中所作的忏悔。 
    今天,我作为现身说法的反面典型,真有说不出的痛苦、惭愧。我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自己的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结果却把自己奋斗了半生所得到的全部毁掉了。如今的我,除了拥有一个罪犯的身份,什么都没有了。我之所以惭愧,是因为受党教育几十年,却因为自己的胡作非为而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分子。 
    1976年,我从学校进入社会时,随身携带的物品仅有一只旧木箱和两床厚重的旧棉被。在此后20多年的人生经历中,党组织为我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再学习、再锻炼的机会,使我刚过而立之年就走上了副县级领导岗位。1990年,我调任原咸宁市�V县级�W副市长时,是咸宁地区的县市长中最年轻的一个。39岁时,我担任了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如果我能在政治上的不断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中,老实一点,谦虚一点,自律一点,廉洁一点,那该有多好啊!令人十分痛心的是,我没能做到这一点。面对成绩我沾沾自喜,目空一切;工作上主观武断,惟我独尊;党务、政务大权独揽,使我利令智昏,为所欲为,漠视党纪国法的约束。利己主义倾向使我在灯红酒绿、迎来送往中迷失了自己。 
    导致我堕入犯罪深渊的最直接原因是没有冲过美色关。改革开放以后,面对个别社交场合令人眼花缭乱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我没能把持住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操守,心安理得地接受宴请、桑拿等特别服务。尤其是在认识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个年轻女人之后,在她的甜言蜜语中,我以为找到了真爱,便不顾一切地要求离婚。为了挽救我们的婚姻和我的政治生命,当时的地委主要领导亲自找我谈话,语重心长地劝说;许多老前辈、老同事、老同学多次登门规劝。对于他们的苦口婆心,我充耳不闻,一意孤行。这种依附于权力和金钱的婚姻,以及充满低级趣味的个人享乐,给我的事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灾难性的,也是刻骨铭心的。 
    大千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如果有,我愿用20年的生命去换取。 
    如果允许我重来,我会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每一份权力,恪尽职守,当好公仆。面对日益富裕起来的人们,我也决不会因心理失衡而以权谋私。因为我已懂得,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惟一可以用来换取个人利益的就是你手中的权力,而当你一旦接受这种交换,出卖的往往就不单是你手中的权力,还有你的灵魂、尊严和美好的前程。它在带给你一时的满足与快慰的同时,也将带给你无穷无尽的隐忧与懊悔。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过去的一切,从我走进高墙电网间的那一天就已经无情地画上了冰冷而凄凉的句号。在无穷的悔恨中,现在我惟一能做、而且也决心去做的就是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与旧我彻底决裂,力争早日回归社会,重塑新生。
 
 
腐败分子忏悔录(九)--我花了几百万元买官 
----一副县长痛说自己犯罪经过  
  
     背景:吴耿岳,1960年2月10日出生于广西随川县,原系广西陆川县副县长,曾任县人民银行行长。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被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27岁就担任了县人民银行副行长,30岁担任行长,34岁担任副县长。在工作期间,我两次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一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就是因为贪心,我蜕变成了一名腐败分子。 
    记得当我被“双规”审查时,全县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案发至今,我一直在反省自己:为什么像我这样一个在别人眼中的“政坛新星”也会走上犯罪道路,成为一个“腐败明星”? 
    一心只想出人头地的我在入党当官之后,开始贪图享乐,天天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别人送的礼也敢于“笑纳”,到了1993年,甚至还“赶时髦”,在县里找了一个情妇。在和她交往的过程中,我先后将300多万元交给她保管,借给她大姐、大哥、丈夫90万元买房做生意,并且还送了30万元给她乡亲买地皮建房。我认为这种吃喝玩乐找情妇只是生活小节,根本够不上违纪犯法,没有什么要紧。 
    为了保官和升官,我开始用金钱去买官。我第一次买官是在1993年6月,当时听说有个姓李的陆川老乡跟成克杰的儿子很熟,可以帮我找到“位子”,我就交给他30万元帮忙活动。后来地委在讨论干部时,时任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俞芳林(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得知我跟成克杰的儿子很熟,当即表示同意,并于1994年3月任命我为陆川县副县长。 
    为了表示感谢和进一步得到提升,我又以不同的名目亲自送了90万元给俞芳林。同时,我还全线出击:1996年8月给了老乡40万元,1996年给了陆川老板朱某60万元,1997年1月又给了老乡罗茂巧92万元,让他们帮忙去买“位子”。但是,在花了几百万元后,结果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用钱去买官,送钱给情妇保管和借钱给她亲属,都是需要花费大量金钱的。但我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一两千元。在这个收支矛盾面前,我把目光转向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我用手中的权力去换大钱,从买官又发展为受贿。 
    在这一犯罪过程中,我与老板丘卓林结成了铁杆兄弟,先后利用银行副行长、行长、副县长的职务之便,为丘卓林谋取承包陆川县人民银行办公楼的基建工程、购买银行下属金星劳动服务公司的40亩土地和向他及其利益相关人员提供陆川县金融社的巨额贷款4230多万元,使他从中获利2000多万元,我也从他那里得到回报570万元,我还利用职权同其他老板换取金钱36.2万元。不仅如此,我还直接利用职权去贪污,采取收支不入账和虚开发票的手段,侵吞公款37万多元。而这些公款被我侵吞和借贷出去之后,有许多都未能归还,有的甚至已经挥霍一空,最后引发了成千上万储户上街讨说法的风波,终于使我的罪行东窗事发。 
    噩梦醒来是悔恨,真是应了一句古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我走上了让权力变资本的道路 
----一市委书记的忏悔  
  
背景:俞芳林,1952年7月6日出生,广西北流市人,广西钦州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任中共北流市委书记、玉林地区行署专员、中共玉林地委书记。2002年10月3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在英山监狱服刑改造。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失去父爱,是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和弟弟拉扯大,节衣缩食地供我上学,期盼我长大后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因此,我勤奋读书,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成为村里第一个国家干部,22岁时被提拔为公社主要领导之一。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起担任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成为当时广西最年轻的县长和县委书记。90年代初担任玉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后来又调任钦州市委书记,曾受过政府的多次奖励。1993年被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7年被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当时可谓是春风得意。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日趋多样化,居民的收入也逐步拉开档次。看着先富裕起来的那些人,我开始琢磨没有资本积累怎么办?我的后路在哪里?我想,只要不偷不抢,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他不说我不讲,又有谁会知道呢?从此,我开始走上了让权力变资本的道路。我一次又一次把权力变成投资,先后29次共受贿203万元。 
    因为我拥有一个地方的最高领导权,而成为社会上某些人实施“买官”的对象。他们不择手段地对我展开糖弹攻势,在我身上搞感情投资,利用我出差、治病之机,或在逢年过节时“进贡”。 
    卖官的犯罪事实:在1994年9月至1996年2月间,陆川县人民银行原行长吴耿岳被任命为副县长后,为感谢俞芳林对提拔其为副县长职务的支持和为日后得到俞芳林的关照提拔为正职,送给俞芳林90万元。 
    1994年下半年至1996年2月间,博白县委原副书记莫华生为了能转正,先后3次送给俞芳林18万元。 
    1995年初,陆川县土地局原局长卢达敏被任命为副县长后,为表示感谢,送给俞芳林5万元。 
    随着收受别人的钱财越来越多,权力资本也越来越大,我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渐加大。群众对我卖官的行为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不断向上级纪委、检察机关举报我的情况。后来我调到钦州市任职,感到积累的钱多了,放在玉林家里不安全,万一工作组突击检查,问题就会大暴露,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便把钱财都装进一只大箱子,并将箱子从玉林转移到钦州,但也不敢放在家里,交给了刚认识不到半年的港商林志文代为保管,我当时任何收条凭证都不敢要。经过这样一番折腾,我自认为很安全了。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998年10月,我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直到被查处前,我还在收受别人送来的钱物。 
    检察机关查获的犯罪证据:俞芳林被检察院缴获的这只箱内装着8公斤重的金条、金块、金砖、金戒指、金项链,还有金手表、金手镯、宝石,外加美元、泰铢、土地使用证等,价值几十万元。 
    我的犯罪教训是深刻的。当领导,要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管好自己的嘴,“不干净”的东西别吃;要管好自己的头、管好自己的手……要做到“见色不迷,见钱不贪”。我要以自己的经历告诫他人,别走我这样的路。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一) 
----一位副区长的忏悔  
  
背景:现年49岁的袁某,短短7年时间就从一句军转干部提升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副区长,却因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目前已服刑七年,因表现突出已被减刑五年零十个月。 
    这是袁某在前不久河南省义马市组织的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所作的忏悔。 
    回顾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也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并获得了许多骄人的荣誉,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成为可耻的罪犯,这荣辱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令我反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沦落为阶下囚? 
    往事不堪回首,却无法忘怀;现实无颜以对,却必须面对。我出生在农村,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从迈进绿色军营之日起,我就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在从戎报国的13年时间里,我先后入党、提干,并多次立功受奖。1988年,我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洛阳市涧西区政府工作,由于我踏实肯干,很快被提拔为财政局局长。我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工作更加一丝不苟,决心为全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1995年,我被提拔为副区长,并当选为洛阳市跨世纪的后备干部。 
    但人总是会变的。自从我担任副区长后,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贪图安逸、享乐的思想日益滋生,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地羡慕起来,对吃、住、穿、戴的档次和品位要求也逐渐提高。在人际交往中,我对部属、朋友的小恩小惠慢慢放松了警惕,请客送礼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什么党的培养、入党誓言统统被我抛之脑后,从一般的吃吃喝喝演变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越过了“红色警戒线”后,我开始贪胆倍增、胃口大开,由最初的断然拒收到后来的坦然收受,金钱的诱惑力一次又一次冲破理智的防线。金钱一旦成为一个人的全部欲望,就会使人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望驱使下,滋生出许许多多可怕而且难以改变的邪念。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先后贪污公款27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终于将自己奋斗了几十年来之不易的红色档案改写成了犯罪分子可耻的黑色档案。
    我愧对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信任与培养,愧对亲朋好友对我的关爱。我的父母在我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因为家事打扰过我,在他们晚年之际,我依然不能给他们以安宁和欣慰,相反还给他们带来了耻辱。我的妻子为人堂堂正正,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却因为我的犯罪而不得不忍受别人的鄙视与冷漠。我的孩子们都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我不但不能帮助他们,反而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屈辱。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
    然而,一切都太晚了。经过几年来对自己无情的解剖与沉痛的思索,我总结出了犯罪的根源所在,首要原因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随着职务的升高、环境的变化、荣誉的增多、权力的扩大而产生强烈偏差,不由自主地丢掉了过去那种严格要求自己的进取精神,放松了学习与自我改造。面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迷失了人生的方向,错误地认为,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并加以效仿,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从而付出了18年牢狱生活的惨重代价。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8年!愿我的忏悔能够给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一点教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人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改造主观世界,否则,消极腐朽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腐蚀自己的灵魂、信仰、理想、道德,就有可能因小恶的积累上升为大恶的裂变。愿各级领导干部能以我为镜,廉洁自律,经得住时间和环境的考验。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二) 
----江苏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原处长徐守余剖析犯罪原因  
 
以下是徐守余于2月22日被审查期间写下的忏悔书―― 
    回顾我走上受贿犯罪的道路,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开始,我只接受普通烟酒、土特产,觉得这是人之常情,随着心灵深处贪欲的不断膨胀,人家送来几百、几千乃至几万元钱时,我也收得心安理得,完全失去了廉洁自律的防线。作为一名航道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平时我也常在干部群众中大讲反腐倡廉,可在背地里却大肆收受贿赂。这种两面派的嘴脸,最终使自己脱离了干部群众,脱离了党的组织,最后也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担任领导职务的近20年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曾先后被评为南通市劳动模范、全省交通系统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在赞扬声中,我居功自傲,自以为是,虚荣心也日益膨胀起来。平时抓学习不是用于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是为了应付汇报和检查。在组织政治学习时,讲理论联系实际,往往也是只说别人不说自己。 
    我在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处长的位置上,利用工程管理、计划编制、人事调动、资金拨付等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贿赂,不仅给党的事业、形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而且因我的过错,导致了我在位时的一些工作上的得力干将也一个个落入了法网,给他们本人和家庭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从我犯错误的客观方面来分析,对“一把手”监督的缺失,也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像我们这些条块结合管理的单位,省航道管理局仅对我们的业务实施管理和监督,而市交通局也只对我们的政工人事实施管理和监督。由于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未能得到切实落实,我一个人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有段时间还兼任过党委书记,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这种权力的长期占有,加上我曾经拥有的辉煌成就和耀眼的荣誉光环,上级领导对我是信任有余。 
    在本单位,我不但对副职的任免有着举足轻重的建议权,而且在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没有我同意是绝对通不过的。正是由于我的独断专行,在班子里面,副职很难对我实行监督,党委的集体领导也是形同虚设。航道管理处党委也有民主生活会,但这种民主生活会实际是工作研究会。本来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管干部的一种好制度,由于没有发挥这个制度的应有作用,致使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三)--身陷囹圄幡然悔悟 
----湖南省工商局原局长的忏悔  
 
在位时,欧阳松常与比自己位高权重的人或是大款相比,而今身陷囹圄,才幡然悔悟。
    贪官档案:欧阳松,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案件回放:1992年至1999年6月,欧阳松在担任岳阳市市长、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8人贿赂32次,共计104.8万元。1996年6月至1998年,欧阳松与副局长廖子中等人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采取变相罚款放行手段,先后4次为湖南省广物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他人违法审批非法拼装汽车和无进口证明汽车159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203.76万元。此外,欧阳松还有非法所得82.1万余元,另有折合147.5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失去了自由,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人千万不能犯罪。服刑的日子,是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自己的日子。我常常沉思,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究其原因,一是盲目攀比,私欲膨胀又心存侥幸,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法律意识淡薄,丧失原则,三是没有构筑正确的思想防线。 
    1991年我担任岳阳市市长以后,曾带团到沿海考察学习,我发现有些与我同级或级别比我低的干部,浑身上下全是名牌产品,而且大都是国际名牌。对此我既觉得新鲜又感到费解,论工资收入他们比内地也高不了多少,他们的钱从何而来呢?有人向我解释,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早,思想解放,经济搞得活,送烟酒农副产品根本不算送礼,一次送个十万八万元的,也不算一回事。还有一次我带队到东部某市考察。听他们说,那里多数党政干部都有自己的公司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公司,在那里党政干部是百万富翁的很多。对此,我虽不敢苟同,但对他们开始有点羡慕了。
    1994年我到省工商局任职后,认为自己提拔已经无望,过几年就要退休,也应该考虑自己的晚年生活了。于是尽管还是想把工作搞好,但干劲小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慢慢放松了。 
    我任工商局长期间,多次采取变通办法处理非法拼装汽车和走私车,为本单位增加了收入,使他人、自己获得了好处,却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开始的时候我也曾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出问题,但个别下属告诉我,有些兄弟省就是这样搞的,我们为什么不能仿效呢?为此我还派人专程去“考察学习”过。那几年单位搞基建资金不足,我想我是单位的“一把手”,我不着急谁着急,还是“仿效”一段时间,搞点建设资金再收手吧。这其实是我利令智昏、目无法纪的思想在作怪。我感到,一个人光用道德自律是很不够的,还必须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对位高权重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缺乏科学的人生观,没有构筑正确的思想道德防线也是我走向堕落的重要原因。尽管我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多年,但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并未根绝,一旦对事业的追求逐渐冷却下来,金钱的欲望便开始悄悄地冒了出来;再加上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外界一些光怪陆离风气的熏染,两者一拍即合。于是,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从量的变化逐步推进,最后发展到质的剧变,最后毁了自己的一生。因此我并不怨天尤人,是我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有人说,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这话对我来说,绝对正确。我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下场,难道不是栽在自己的手里吗? 
    我不能正确地估价自己,常与那些钱财比我多的人比,与职位比我高的人比,却没有想到与那些成千上万的基层工作的同志比一比。在监狱里我切身感受到,一些普通干警的水平、能力并不比我差,但他们常年工作在辛苦的岗位上,可能干到退休也还是个“普通一兵”,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把块钱。我本来已经是够幸运的了,但我不知珍惜,错误地评估自己,盲目攀比,这是我后来收受巨额贿赂的心理基础。这些,我现在明白了,只可惜为时已晚。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四) 
----湖北黄石市原市委书记陈家杰痛析自己的犯罪过程  
 
    贪官档案:陈家杰,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担任黄石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因先后收受他人的大量人民币、港币、美金和各种物品,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港币5万余元,被黄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接受劳动改造。 
 
我的政治生命是被拜金主义葬送的。1993年前,我担任市长不久,组团赴香港招商,受到港商的隆重欢迎,被他们奉为上宾。我没有把这次招商的成果归功于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反而认为是自己领导有方,是自己的功劳。面对外商送来的礼品和钱物时,我收得心安理得。有一次,一位在黄石办企业的港商找到我,要我出面解决企业用电问题,我帮他解决了。后来,他得知我从美国考察回来途经香港,便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他不仅盛情款待,还送给我1万元港币。 
    现在想来,当时大多数港商对我都不是很熟悉,却要如此恭维我,原因就是看中了我手中握有实权,能给他们带来利益。对此,我自己不仅没有丝毫的警觉,却认为理当如此,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从而陷进了罪恶的深渊。 
    从1983年开始,我就在黄石担任领导职务,其中任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要职就有8年。起初,我仅是领导班子里的一个成员,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自从我当上了市长、市委书记之后,随着地位的变化,我的思想作风也变了。总认为我是黄石市的老干部、老领导,办事、作决定自己个人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以老领导自居,不尊重他人意见,听不进逆耳之言,往往把个人的意志凌驾在组织之上。由特权思想衍生的骄横虚荣和贪婪,必然反映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过年过节接受下面干部和单位送的礼品,不认为违纪违法,反而认为是他们对自己的尊敬;对干部们的前呼后拥,自己引以为荣。我错误地认为,在黄石工作近40年,功劳、苦劳、职务都有了,年龄大了该享受一下了,因此热衷于吃喝玩乐。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人掌握了我的心理,天天围在我身边转,与我称兄道弟,让我给他们“充门面”、“长面子”。“吃了别人的嘴短,拿了别人的手软”。看似普普通通的一个个饭局,最终成了难以挣脱的锁链,导致我不惜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利用职权干出了违反党纪国法的蠢事。
    说来也许可笑,我虽然曾经担任过政法委书记,也曾经较长时间分管政法工作,但从未认真学习过法律,全市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都曾经参与领导过,然而自己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 
    我的义子非法拘禁、殴打员工,被当事人告到了黄石市检察院,告其侵犯人权。我知道后,不是秉公执法,而是给检察机关打招呼,要他们“妥善处理”,这“妥善处理”实际就是要求不处理。在办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义子先后送给我2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 
    人常说:人生老来夕阳红,可我如今却是泪洒黄昏悔已迟。每当想到这些,心里好像在流血,这是我一生都不能宽恕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