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 律上大夫(陈良宇落马析)

发布时间:2006-09-29浏览次数:248

 
 
       闻听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而落马的消息,让人颇感意外,意外的是在当今有关反腐的报道不再是新闻的现实面前,能够闻听到执政党“挥泪斩马谡”的反腐之举,顿感反腐已经不是新闻的新闻,又的的确确成了眼下反腐运动中的最大新闻。
      法不阿贵,律上大夫,是千百年来社会各界共同追求的法制和法治愿望。然而在几千年的历朝历代中,“法不涉贵族,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思想,始终没有从权贵意识中消失。尽管历史上也有权贵圈子中的贵族或者仕大夫遭到法律制裁的事实,但不可否认,更多的时候都是由于某种权力争斗的需要,或者某种政治需要的原因,而作出的“安抚天下,稳定朝纲”的姿态性选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但是当今的法理思想和立法基础,而且也是统治者的执政需要和维护人权、稳定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法,规矩也,律,约束力,人人守规矩,人人受约束,这就是法律的本义。不依规矩守法者,必遭约束力律之。今日位高权重者陈良宇落马,正是不依规矩守法者必遭约束力律之的典型事例,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义在执政者面前对依法治国的决心宣示,更是千百年来社会各界共同追求的法制和法治愿望――法不阿贵和律上大夫的典型实践。愚下相信,随着陈良宇的落马,中国的反腐运动在向纵深推进,中国的政府建设在向廉洁迈进。正如《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指出的一样:“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法不阿贵,律上大夫,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固然值得肯定,但是也要看到,眼下的情况是,陈良宇的落马,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因此,只能暂时视作“社会诟病”的“党纪双规”现象,并不是依据法治社会的国法而由独立的司法机构作出的“拉下马”的立案决定。所以,眼下陈良宇的落马,顶多也就是结束了陈良宇的“政治生命”,至于说陈良宇是否会遭到“刑要上大夫”的刑法问责或牢狱之灾,还有待关注。换言之,陈良宇眼下仍旧属于“刑事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