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162

校属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近日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和教育部直属机关纪委下发了《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现予转发。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学校纪委将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监督电话:0532-86983322,电子邮箱:jiwei@upc.edu.cn,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附件:《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驻教纪发〔2017〕7号)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各直属高校党委: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回校参观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扭住不放、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支付平台收受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具有隐蔽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拓展监督检查范围,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自我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假期旅游期间要坚决拒绝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金礼品,坚决不踏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坚决不在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吃喝。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排头兵,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不仅对自我高标准严要求,还要从严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展示作风优良的新气象,引领廉洁从政的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各单位要对“两节”期间和开学前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通过“全国教育纪检信息网”上报。各单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请一并报告驻教育部纪检组。(联系人:驻部纪检组办公室韩夏筱,电话:010-66096313)。

中央纪委监察部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www.ccdi.gov.cn/special/bgtzt/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zygjjg.12388.gov.cn

教育部举报电子信箱:12391@moe.edu.cn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 66093315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教育部直属机关纪委

2017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