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监督校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调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廉洁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党员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协助校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7.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代管行政监察工作,决定并主持召开纪委会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安排布置工作,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工作的完成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书记对学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各二级党委(党工委)“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3.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党组织和重点事、重点人的信访件亲自部署,既挂帅又出征。

4.组织协调全校廉洁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大宣教格局。

5.组织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抓好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7.代表纪委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工作职责

  

1.负责纪委日常工作,主持监察处工作,抓好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任务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向书记汇报、请示工作。

2.列席校长办公会,监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章程的执行情况。

3.协助书记检查指导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 “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4.协助书记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带领工作人员依纪依规做好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5.协助书记组织协调全校廉洁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大宣教格局。

6.协助书记组织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7.协助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处长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文件、综合材料等。

2.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3.协调纪律审查工作,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领域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起草相关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管理纪委、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公章、公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1)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信访人员接访和信访件的登记、承阅、摘录、转办、统计、上报及建档工作。

2.协调案件调查、取证、谈话、审理等工作,起草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

3.负责处分决定执行后有关工作和政策的督促和落实。

4.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做好工会小组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2)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廉洁宣传教育月活动和日常廉洁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的编发工作。

2.负责宣传教育资料的定购、管理等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网站的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5.负责本单位资产设备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6.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党委(党工委)纪检委员(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二级党委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

  2.监督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3.协助二级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4.协助二级党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协助学校纪委和二级党委抓好查信办案工作。

  6.定期向学校纪委和二级党委(党工委)汇报工作。

  7.完成学校纪委和二级党委(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