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出八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59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08 11:14

  近日,湖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就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提出八项措施。

  这八项措施是:精心组织学习,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研读规定篇目,会前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深入谈心交心,安排专门时间,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力求谈开、谈透、谈到位,并向督导组报告。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逐一分析,明确改进措施,字数8000字左右,查摆问题部分占1/2。

  严格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一审核班子成员和厅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委督导组逐条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省委常委调阅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修改或限时重写。

  做好会前综合分析评估,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发言时间不少于40分钟,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时间不少于40分钟,相互批评要触及问题,真诚帮助提高。

  落实“一把手”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示范带头引导作用,支持督导组充分发挥作用,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

  强化结果运用,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并接受干部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的重要依据。 (记者 刘娜 通讯员 甘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