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领导干部应着重提高六种能力。
一是学习能力。学理论要精、要管用;学业务要钻、要精通;知识面要宽,要成为“杂家”,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二是调研能力。通过调查研究,看实景、听实话、摸实情,汲取民智;通过调查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用于指导实践。
三是决策能力。要民主决策,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博采众长,集中大家的智慧;要科学决策,决策前搞好可行性研究和前瞻性论证,使决策符合客观需要,顺应事物发展规律;要善于决策,面对复杂局面和紧急情况,能够临机决断,快速有效地控制局面、解决问题。
四是执行能力。在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班子集体的决策,确保完成分管工作任务;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五是协调能力。要善于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合力攻坚。要善于协作共事,互相支持,主动配合。要维护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多谅解,不斤斤计较,多做一些换位思考,珍惜合作共事的机缘,在融洽、和谐、愉快的气氛中干事业。
六是拒腐能力。要慎权,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要慎独,做与说一个样,无人监督与有人监督一个样;要慎行,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要重责,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住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真言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