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要全方位

发布时间:2006-03-02浏览次数:189

 

衡量和考核一个领导班子和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大小和优劣,要从形成政绩的前提、组成政绩的内容、追求政绩的目的、取得政绩的过程,以及评价政绩的主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和判断。

领导干部政绩的形成前提是要履行职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的岗位、地位、职务、级别、分管的工作、所在的地方都不尽相同,但是,政绩形成的前提必须正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从而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其位不谋其政、好高骛远、华而不实、哗众取宠是绝对创造不了真正政绩的。

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组成有多种多样。领导干部肩负着不同的使命,这就决定了衡量和考核一个人的政绩不能够简单地从“经济增长率”、“GDP硬指标”或者“计划生育任务”什么什么“工程”来进行,领导干部的分工不同,衡量其政绩的标准和尺度也不尽相同。

领导干部追求政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所以就要进一步解决好权是谁给的、应为谁掌权、如何掌权的问题,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领导干部政绩的取得过程必须有序真实。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真正把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哟内个求真务实的作风,埋头苦干,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

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解决政绩为了谁以及谁来评判的问题,也就是要看广大群众是否认可,看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