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树立为民意识

发布时间:2006-03-02浏览次数:301

 

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者,其行为如何,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事业的成功。领导的根本问题是领导者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归根到底是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七 一”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领导就是服务,应是每个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的意识。一个有作为的领导干部应该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时刻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一言一行都应集中体现“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

树立为民意识,就要心为民想。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想着人民群众,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使各项工作及决策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想问题、办事情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始终把体现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树立为民意识,就要权为民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端正做官的动机,摆正掌权与服务的关系。一个人如果带着升官发财、贪污腐化、当官做老爷的心理去追逐官位,那么“做官”的背后就是“坐牢”,就是毁灭。权力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压力、一种约束,接过权力的同时,也接过了责任和义务。“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常念公仆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大公无私、克己奉公,这样的好干部才是老百姓欢迎的好干部。

树立为民意识,就要利为民谋。就是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寻思路求发展。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这一点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

领导干部要树立为民意识,就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一是为人民谋利益,二是为民排忧解难。这两点做好了就会赢得民心,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摘自《晋城明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