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净”才能“身边清”

发布时间:2006-03-02浏览次数:253

 

日前,四川、湖北两省分别下发通知,对领导干部秘书、警卫、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对其言行进行规范。有了规矩,关键的是落实。如何保持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不出问题或者少出问题,实现领导“身边清”的目的,笔者认为,除了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对有关制度的监督检查抓落实外,关键的是领导干部做到“自身净”。

“自身净”为实现“身边净”创造条件。“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身。”领导干部的品行操守如何,对他身边的工作人员耳濡目染,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湖南省委副书记郑培民一生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作出表率和榜样。在临终上医院的路上,还在教育司机“不要撞红灯”。身教重于言传。有这样的领导干部,能坚持做到“自身净”,那么,他就为“身边清”创造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相反,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如成克杰、刘方仁、李嘉廷等,他们自身不干净,大肆贪污受贿,包养情妇,违法乱纪,已完全失去了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的风范,也失去了对别人进行教育和要求的资格与底气。可以想象的是,这样“自身赃”的领导干部,要求“身边清”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自身净”为实现“身边清”提供保证。人非神仙,都有七情六欲。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也有可能在思想上、行为上出现这样和那样和问题。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干部只有做到了“自身净”,才会善于发现身边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及时防微杜渐,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如果自己的步子迈不正、走不端,有“把柄”捏在身边工作人员手中,一旦发现了身边的工作人员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也很难进行制止和纠正,说不一定与身边的工作人员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最终是相互利用,共同犯罪

“自身净”也是实现“身边清”的关键。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一旦犯了错误,只有“自身净”的领导干部,才会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受任何干扰。相反,如果领导干部自身不干净,甚至与身边的工作人员上的是同一条“船”,他们就会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身边工作人员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会利用职权,竭力阻止、干扰甚至压制、打击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进行包庇袒护。结果可想而知,规定只会成为水中花、镜中月,实现“身边清”也只能成为假话。(真言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