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与“干净”

发布时间:2006-03-02浏览次数:444

 

不久前有关部门制作的一部警示片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既要干事,又要干净。”闻后,颇觉这个“干事”与“干净”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领导干部一定要“干事”。“干事”是领导干部的“本分”。否则,不“干事”、不能“干事”,当一个“庸官”,碌碌无为之官,还有什么资格当官?应该说,绝大部分领导干部想干事、也能干一些事。不干事的官不能说一个没有,但为数极少。

但仔细分析一下当今一些领导干部的“干事”,其目的却不尽相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事”为国为民的是绝大多数。但“干事”为私利和小圈子谋利者,或另有叵测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像一些“政绩市长”、“政绩书记”、“政绩局长”在“干事”中“东窗事发”,就说明了这一点。

事实上,这一类领导干部的垮台,并不在“干事”本身,而是垮在“干事”背后的动机和目的上。于是,这就让人十分自然地联系到了“干净”二字。

既“干事”又“干净”,像郑培民、孔繁森那样,干干净净做官,老老实实为民,这样的“干事”怎么能垮台呢?由此说来,“干事”与“干净”一定要像“并蒂莲”一样密不可分,才是最佳状态。在领导干部身上,“干事”与“干净”必须二者齐备。怀着“干净”的动机与目的“干事”,“事”就会干得利国利民、光彩夺目,赢得民心;带着不“干净”的心地与身影“干事”,“干事”与“干净”分离,“事”就极有可能变态、变形、变味。

党中央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并提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对事,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工作、推动社会实践。对人,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自我修养。说到底,领导干部“干事”是“对事”,改造客观世界;“干净”则是“对人”,改造主观世界。作为领导干部只有把这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在“干净”中“干事”,在“干事”中“干净”,才能见到真功夫、真本领,才能称得上是一个爱民、为民、富民的好官。当然,这也离不开外部机制的监督与约束。也就是要有那么一种机制,让“干事”的人“干净”,督促干部既勤政又廉政;让既“干事”又“干净”的干部受到重用,鼓励干部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成长。

(真言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