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据8月28日《人民日报》)
应该说,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这次政治局会议在审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时,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要加大查处力度,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严肃党纪国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有力的预防举措,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为此,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拿起法治的“利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依法依规查办案件不动摇、惩处腐败分子不手软、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不放松,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既“拍苍蝇”,又“打老虎”,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通过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做到查处一个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使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无立锥之地。
要加大教育力度,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思想根源出了问题。腐败案件也警示人们,不注意学习,不注意修养,思想就会落后于形势,就难以抵挡利欲的诱惑。为此,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警示教育等,使各级干部掌握立身做人、为官从政的政治尺度、伦理尺度、法纪尺度,深刻认识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澄清思想上的错误认识,防止行动上的偏差过失,坚持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从思想上强化防腐机制的建设,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
要加大监督力度,健全“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权力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正因如此,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尤其是要突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这个监督重点,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机构的监督职能,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专门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通过畅通“四面八方”的监督渠道,形成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
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手抓教育和惩治,一手抓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多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筑固“防火墙”,最大范围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的藏身空间,真正以反腐倡廉的实效取信于民。